89.38分!长兴县检察院法治水平再攀新高
第1371期
8月21日,长兴县人民检察院举办2019年法治水平评估成果发布会。
为准确把握司法机关的法治水平,深入发现司法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切实有效地改进司法工作,树立起良好的司法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公平正义,长兴县人民检察院委托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在成功构建检察机关法治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持续深化法治评估研究,不断完善法治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深入开展2019年评估研究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
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生林,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杜文俊,浙江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忠强,湖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莉,长兴县人大副主任尚亿强以及长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委员单位,新华社、检察日报、浙江日报、浙江法制报、湖州日报、长兴传媒集团等各级新闻媒体参加了发布会。发布会由长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如新主持。
1
进一步厘清指标体系的功能定位
2
进一步健全指标体系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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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指标体系的成果转化
检察机关法治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由6项一级指标、22项二级指标、64项三级指标组成,共设置为司法规范度、司法高效度、司法透明度、司法文明度、司法便民度、司法保障度6项一级指标。
评估结果显示:2019年长兴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建设状况良好,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发展比较均衡,法治水平评估得分89.38分,相比2018年85.18分的评估得分,长兴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进步,进步分值达4.2分。
法治建设均衡度
不同群体感受度差异
评估指标前后比较
2019年度长兴县检察机关法治指标得分排名前五的分别为:B5.3“刑事和解、建议判轻缓刑、相对不诉等恢复性司法工作效果”87.82分>B4.4“检察宣传工作”87.81分>B4.2“对审查逮捕、拟不起诉、羁押必要性的公开听证”87.6分>B3.1“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效果”87.57分>B5.1“检察人员行为文明,严格公正执法”87.42分。
在今后的法治建设中,长兴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司法高效度和司法规范度建设,围绕大局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大力提升公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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